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咨询该律师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费用由政府承担。公安机关确认符合强制医疗标准的精神病患者,应提交意见书给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患者,也会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异常行为且符合条件,可依法裁定强制医疗。
当保险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时,原则上由责任方负责补偿。交通事故中,责任方需支付赔偿款;工作伤害时,用人单位如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应报销工伤医疗费用,但超出部分的责任承担,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部分法院裁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少数地区则认为应由劳动者自行承担。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因医疗事故受到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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