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
2005年开始在深圳从事律师工作, 具有20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现为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执业经验及领域:彭鑫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城,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具有多年上市公司的法律服务背景,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及解决方案。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长期为生各企业单位、个人提供法律服务,现担任几十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纠纷。尤其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务清算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办案经验,是一名在具备综合办案能力的实力型专家律师,其名下拥有完善的律师服务团队,能够高效、及时、精准的解决当事人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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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所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分包是对于一个项目由几个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承包,联合体中的各公司可以分别承担项目中的不同施工分部;转包是项目承包人从建设方取得项目施工资格后,又转移给第三方或者多方进行施工,在工程建设中转包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土地转包和出租有明显区别:转包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间进行,出租则涉及农户与外部主体交易;转包法律主体为农户内部成员,出租则无需发包方许可,但需备案;转包人保留承包经营权,受转包人获使用权并支付费用,出租则是将经营权租赁给外部自然人或法人。

工程发包方是负责工程筹备、监管和支付款项的单位,而承包方则是具体施工的建筑公司。承包方需按时开工、保证质量,并在未收到款项时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发包方则需准备前期工作、提供材料、定期检查工程并支付款项。双方各有其职能,共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工程发包方是负责工程筹备、监管和支付款项的单位,而承包方则是具体施工的建筑公司。承包方需按时开工、保证质量,并在未收到款项时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发包方则需准备前期工作、提供材料、定期检查工程并支付款项。双方各有其职能,共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