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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关系?

时间:2025.05.2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91人
律师解析:
关于孩子的抚养和探视问题,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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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王楠律师

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

高王楠律师,执业于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领域涉及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及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纠纷。擅于协调离婚纠纷双方,寻求当事人双方利益最大化,调解结案率及客户满意度较高。昆山市法律援助机构聘请援助律师,以社会责任为己任,帮助困难群体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力所能及范围内投身法律公益事业,为推进公平正义的法治进程贡献点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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