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财产的法律划分:如何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何界定夫妻共有财产及夫或妻个人财产,根据中国大陆地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明文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取得的如下财物,即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一)工资收入、奖金奖励、劳务酬劳等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之盈利、投资所获之回报;(三)知识产权之归属及其带来之收益;(四)遗传或接受他人赠送之财产,但根据该法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排除在外者不在此列;(五)其他应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对以下财物作出明确说明,它们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在婚前所拥有之财产;(二)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之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为某一方所有的财产;(四)非通用型日常生活用品,例如专属个人使用的衣物、化妆品等;(五)其他应被确认为由单一方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除遗嘱指定外)、继承与遗赠(除特定指定外)以及投资个人财产所得。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指定财产以及个人生活用品。

婚姻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经营及知识产权收益均属于夫妻共有,这是常识。不过,婚前财产如婚前购置房产归个人,这一点也很明确。个人财产还包括伤害赔偿、残疾补助等,这些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合理区分共同与个人财产,对维护夫妻权益至关重要,这一点大家一定要牢记。

夫妻共有财产依据婚姻期间所得,包括工资奖金、经营盈利、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财产。然而,婚前个人财产、伤残赔偿、遗嘱指定或特定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其他财产需具体分析决定归属。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非个人继承赠与财产及大部分婚后所得。双方共享处置权。而婚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特定赠予或个人生活用品等为专属财产,各自归属。了解这些法律规则有助于婚姻财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