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
顾晨骋律师,任职于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坐落在盐城市政府东侧的金融城,是近几年盐城唯一一家实现以盐城为中心,向外辐射发展的律所,目前已成立和兑律所南京分所、响水分所等。2023年7月,律所完成盐城市首家海外律师服务点的设立工作。 顾律师除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之外,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目前担任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盐城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盐城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是极少数掌握多种能力的复合型律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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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寻衅滋事行为且受害人遭受轻度伤害并且已经获得了受害者的理解和原谅的案件中,根据赔偿金额的多寡、是否诚恳地道歉以及是否有真正的忏悔态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案件责任方的基准量刑可以适当予以减少,减幅为基准量刑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如若此类罪犯所犯之罪性质较为轻微,甚至有可能在基准量刑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即减少幅度达到基准量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甚至有可能被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对面寻衅滋事,然后我把寻衅滋事者打成轻伤,是有权主张正当防卫,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正当防卫成立的话,行为人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以下是关于对面寻衅滋事我把他打成轻伤怎么判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