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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创作作品一方不愿发表另一方可否发表?

时间:2025.05.19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1316人
律师解析:
合作作品的着作权由所有作者共同享有,并由合作作者协商一致行使,除非有正当理由,不然任何一方不能妨碍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着作权。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着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法律依据:
《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着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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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作品的着作权由所有作者共同享有,并由合作作者协商一致行使,除非有正当理由,不然任何一方不能妨碍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着作权。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着作权由各合作...... 更多>>
  • 合作作品的着作权由所有作者共同享有,并由合作作者协商一致行使,除非有正当理由,不然任何一方不能妨碍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着作权。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着作权由各合作...... 更多>>
牛利红律师

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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