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6年,合伙人律师,任律所部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听证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强制执行。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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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法院会依据儿童利益做出裁决。在裁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非直接抚养方享有探望权,双方应协商探望方式和时间;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视权”,包括探望、联络、会晤、往来及短期共同生活等。探视方式和时间可由双方协议确定;若无法协议,则由法院判决。这一权利确保非主要抚养方能够维持与子女的亲情联系,促进子女健康成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关于探视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法律怎样规定的探视权的时间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