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在一个案件当中被告方逃避案件的开庭审理且拒绝接收传票的,法院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沟通或者是拘传的行为,如果还是拒绝出庭的,法院有权判处被告方缺席,正常的审理案件。

法院传票不接收故意躲避可以选择留置送达,或者是选择邮寄送达,以及还有公告送达,只要法定的时限一过,也是可以视为送达;只要传票送到了之后,法院也是会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庭审理。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的话,首先可以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传票,其次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所,在法律上就已经视为送达的,无论被告人是否接不接传票,即使被告人不进行出庭,法院也会对其进行缺席审判。

离婚女方躲避不接传票在明确女方确实能够收到传票的情况之下,可以视为送达。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视为送达的情形。除此之外,如果对方确实是存在着失踪等状况的话,还可以申请下落不明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