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车超车引发事故责任的法律划分电动车在道路上产生交通意外事件后,需依据涉事车辆是否被认定为机动车来确立责任判定原则。当涉案电动车归属非机动车辆范畴,且与普通机动车之间发生碰撞时,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当涉案电动车被定性为机动车,并于其它机动车间发生事故时,将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审批由法律机关依据《刑法》规定进行,需满足条件: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可能面临重刑但不危及公众安全;嫌疑人疾病或特殊情况需特殊照顾;案件未结,羁押影响审判。成功与否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

机动车间事故,有过失一方担责;双方过失则按比例分担。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若后者无过失,机动车全责;若后者有过失,则减轻机动车责任。机动车无明显过失,其赔偿不超过总损失10%。

摩托车越线行驶导致车祸身亡,责任划分如下:若当事人故意引发事故,应负全责;若因一方过失导致事故且他方无违规,过错方负全责;若各方均无导致事故的过失,则为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不负责。责任划分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确保公正合理。

骑行者闯红灯与机动车超速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划分需综合考量。通常,机动车应负主要责任。 若行人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全责;行人闯红灯,则双方可能均需担责。行人未走人行横道,如在高速路横穿,行人全责;在主干道或隔离设施道路违反信号,行人责任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