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依法可扣留违法车辆,时限通常为25个自然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5日。自勘查现场后第5天起,需委托权威机构进行车辆检验和鉴定,原则上20日内完成,如有需要,经上级批准可最多延期10日。

交警依法临时扣押事故车辆调查取证,五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常规鉴定周期两周,特殊情况可延十日,总计最长三十天。鉴定结果十五日内送达车主或当事人,导致车辆扣留期一般为三十至四十天。

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不用缴纳停车费的。扣留期限:(3+20=23天)或(3+60=63天)。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车辆扣押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至60天。 实际扣押时长需遵循公安部规定,并根据交通事故性质和情节确定。确保执法公正,维护车辆权益,合理控制扣押时间。

刑事案件扣押车辆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侦查羁押时限通常不超过两个月,具体视案情而定。轿车等动产查封期限也不得超过一年,可依法续行。拘留分行政和刑事两种:行政拘留针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最高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天;刑事拘留是刑事侦查中的临时强制措施,最长15日,由法院决定是否提前解除或到期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