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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什么申请假释的条件?

时间:2025.05.1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271人
律师解析: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申请假释的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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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頔繁律师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曹頔繁,男,法学硕士,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业务为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与代理。 曹頔繁律师毕业于985高校南开大学,本科就读于南开大学法学、历史学专业,获得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就读于南开大学刑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从事律师行业以来深耕刑事业务领域,获得成都市锦江区青年律师优秀辩护人大赛优秀奖、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卓越进步奖、专业输出奖、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专业分享贡献奖等荣誉。 曹頔繁律师执业期间,每年办理数十件刑事案件,办理了多起无罪、罪轻案件,提出的辩护意见多被办案机关采纳,并获得认可。如办理的故意杀人案、强奸案、抢劫案、盗窃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组织卖淫案等案件获得无罪的结果,办理的巨额诈骗案、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贩卖毒品案、跨境诈骗、组织卖淫案等案件获得刑期大幅度从轻的结果,办理的强奸案、数额巨大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数额巨大型诈骗案、情节严重型开设赌场案、合同诈骗案等案件获得缓刑的结果。 曹頔繁律师秉持“以过程的完美追求最优的结果”的办案理念,坚持案件无大小,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实质化、精细化辩护,将辩护工作认真落实到位,办理的案件多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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