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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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禁止个人从事非法高利贷活动,违反者将受法律制裁。借款合同若无明确利息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若约定不明确,可根据交易习惯和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默认为无息。若放贷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且数额较大,将触犯刑法中的高利转贷罪。

高利贷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但一般行为不构成犯罪。然而,当高利贷与赌博结合时,可能触犯刑法。赌博罪指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或引诱他人赌博的行为,破坏社会风气。我们要深入讨论这一罪行,明确其法律界限和社会影响。

高利贷行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集资诈骗和非法经营等罪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高利借贷后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高利转贷是以转贷为目的从金融机构套取资金高利率转贷;集资诈骗是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集资;非法经营则指频繁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此外,高利贷还可能引发非法拘禁、绑架等犯罪。

通常,合法的高利贷业务不受法律制裁,但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不受保护。若行为人从银行获贷后发放高利贷,则可能触犯“高利转贷罪”。按我国法律,套取银行资金高利转贷,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罚金。

个人私自进行高利贷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违法的,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等罪名。高利贷的判断主要基于利息是否超出国家规定范围。此类行为对个人和社会都有严重危害,一旦被执法部门查处,将面临刑事处罚和巨额罚款。请珍惜生命,远离高利贷,寻求合法收益渠道,共同营造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