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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包括多少个方面?

时间:2025.05.19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1091人
律师解析: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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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敬梅律师

河北兆嘉律师事务所

左敬梅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兆嘉律师事务所,任中国法学会成员,知识产权诉讼专家。执业以来,代理知识产权案件数百余件,在知识产权确权、维权及顾问咨询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 2009年至2013年期间,左敬梅律师以全日制方式就读于河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在校期间一次性通过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及国家司法考试(392分)。 2013至2016年期间,左敬梅律师以全日制方式就读于温州大学教育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在校期间考取了高中政治教师资格证。 2019年,左敬梅律师通过律师实习考核,拿到律师执业证。 2020至2022年期间,左敬梅律师以函授方式就读于河北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获得学士学位。 左敬梅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1、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商标行政案件(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专利行政案件(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等。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商标民事案件(商标合同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专利民事案件(专利合同纠纷、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著作权民事案件(著作权合同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 3、知识产权非诉讼服务: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尽职调查,合同起草及修订,商务谈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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