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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各是什么呢?

时间:2025.05.09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66人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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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芳律师

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

团队办案,新型毒品案件和诈骗罪案件无罪辩护经验丰富,有很多取保候审、缓刑、无罪案例和改判经验。 近年来郑丽芳律师亲办的部分成功刑事案件如下(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作化名处理): 一、毒品犯罪案件辩护【有不起诉决定、二审发回重审、取保候审案例】 1、山东淄博余某某涉嫌贩卖毒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罪,经过郑丽芳律师无罪辩护,一审获得减轻处罚,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2、浙江温州张xx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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