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天津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天津坻京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以案件真相为根本、以法律运用为手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取保候审律师等等的最全面的法律服务。近年来刘伟律师承办刑事案件数百起,涉及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多个领域,其中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判缓刑及二审改判的裁判结果。如:秦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不予起诉案、任某涉嫌故意伤害不予起诉案、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0亿元、公安部督办的重大海外电信诈骗案、李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杨某涉嫌盗窃缓刑案、邢某涉嫌聚众斗殴缓刑案。之所以能够获得上述理想的辩护效果,是与刘伟律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诉讼经验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密不可分的。在刑事辩护的工作中,每案必对主诉检察官和主审法官历年审理案件裁判文书进行分析,运用心理学知识与技巧研究主审法官的裁判思路和裁判习惯,尤其擅长通过对办案人员心理及案件推进过程的准确把握及时调整辩护思路,以减少当事人的羁押时间,并根据主审法官的裁判思路制定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思路,通过对当事人的庭前辅导,安抚当事人情绪,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克服诉讼过程中产生的恐惧和焦虑心理,使其能够顺应裁判和辩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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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适用于具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之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致引发社会安全风险者。然而,治安拘留乃是针对轻型违法行为进行惩戒的通常举措,并不属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对此类情况一般并不允许使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这一处罚行为并无法进行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对于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在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不对其实施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取保候审与治安拘留的相关性探讨取保候审之后,通常情况下是无需再被拘留的,但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则可能会面临重新拘留的风险:首先,未得执行机关的许可便擅自离开了其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其次,当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时,未能在接到通知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再次,在接到传唤时,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此外,还包括不能以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最后,也不能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违法行为。

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定,犯罪人在缓刑执行期间如再次触犯刑法,应即行送押服刑改造;然而,若仅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且构成治安违法行为而遭到治安拘留,便不能视之为触犯刑法,故而也就无需将其重新送回监狱服刑。

在缓刑执行过程中,若被告人再次触犯刑法并达到情节严重程度者,将面临立即收监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