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诉讼管辖精选解答 > 相邻损害防免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相邻损害防免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时间:2025.05.03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111人
律师解析:
1、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
2、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