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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死了人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

时间:2025.05.25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 阅读:1433人
律师解答:
按固定步骤。
律师解析:
按以下步骤进行:
1,写个申请书,递交给当地卫生局。
2,卫生局给你开个手续。
3,到医学会正式申请鉴定,预交鉴定费
4,写个鉴定的书面陈述书。
5,参加鉴定会(也叫听证会)。
6,医疗事故第一次鉴定半年内能完。
7,再次鉴定。
如果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绝大多数的患者不认同。可以申请二次鉴定。
8.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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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向东律师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杨向东律师,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现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执业律师,从业以来,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擅长各类医疗纠纷,合同事宜,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凭借多年的多次参与大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同时多次参与社区普法活动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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