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杨向东律师,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现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执业律师,从业以来,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擅长各类医疗纠纷,合同事宜,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凭借多年的多次参与大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同时多次参与社区普法活动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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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法院委托的医疗过错鉴定在哪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出了医疗事故医院让做鉴定的费用谁出就要看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是属于医疗机构的责任,那么就会由医院一方来进行承担,如果不属于医院的责任,就会由谁申请谁来出这笔鉴定费。

病人出院多少时间后不能做医疗事故鉴定这个在法律上是没有固定的时间,一般是需要结合患方的伤情来进行确定,但申请鉴定的时间为一年,需要在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时开始进行计算。

所以法院是不能够强制要求做医疗事故的鉴定的。因为法院没有这个权利,法院是属于我国的司法机构,他必须要保证司法的公正,如果在一个诉讼案件中,当事人需要去做医疗事故,才能够正常进行判案,那么法院才可以要求当事人去做医疗事故的鉴定,除此之外,是不能够要求当事人做的。

被私立医院坑了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依照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在诉讼过程当中委托人民法院对此进行鉴定,当然了,如果说双方当事人都关于一定要鉴定结果同意的情况之下,就不需要重新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