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有一方就是不肯去履行民事判决或者是裁定,又或者双方达成了像调解书这样的协议,还包括其它人民法院有权利要求他们去执行的法律文件时,另一方面就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说,假如有谁欠了你钱收不回来,你就可以找人民法院去帮帮忙,让它们来处理这个事情,把你的钱给拿回来。

假如你借钱给别人可是那个人就是赖着不还的话,你就得靠民事诉讼这个办法来告他了,让法院把他叫去帮你还帐。要是那个人没有在判决书、裁决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件上规定的期限内把你借给他的钱还给人家,那他可得掏出两份钱给你,这就是他违约,因为他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还钱。还有,如果他没有按时完成其他的义务,那他也得掏钱出来,这就是所谓的“迟延履行金”。

要是那个欠你钱的人就是不肯还钱的话,你就得去你们那儿管这事儿的基层人民法院去申请个支付令啥的。这个时候你需要做的就是把一份申请书交上去,里面要说明你想要让他还给你多少钱,还有就是为啥你会这么要求。如果你们之间的那点儿债权债务关系明明白白、合理合法的话,那法院那边应该会在他们接到你的申请以后的第15天给你发个支付令过去的。

这时候你就可以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子就能逼得他不得不把欠款还上了。当然,如果他还是死性不改,那你就只能请法院出面,比如查封他的财产或者拍卖他的东西,这样才能真正地追回你的钱。

别急,就算没有白纸黑字的借条,你也能想办法让他把钱还回来。这些可能的证据有很多种,比如:你自己跟他说过的话,或者是其他人看到你们之间的交易过程,还有就是银行转账的记录,或者是你们之间的电话录音、视频等等。你得赶紧把这些证据找出来,这样才能证明你确实借给他钱了,而且他还没还给你。如果你觉得自己搞不定这个事情,那就去找法院,他们会帮你搜集所有的证据,然后公平公正地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