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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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如果有些人就是不肯遵守法院已经做出了,并且生效的判决和决定的话,法院就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来罚款或者拘留他们。如果事情真的闹大了,他们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假设咱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是,有个人借了我们的钱却不肯还回来,甚至法院都已经作出判决了他们还是无所作为,不让人按时还款的话。

不过具体要关多久,那得看这个案子到底有多复杂,还有那个欠债的人他自己的表现怎么样。要是他在拘留期间还是不肯还钱,那就可能会有更严重的后果等着他了。但是,大家别忘了,司法拘留其实只是我们用来逼迫那些欠债的人还钱的一种手段而已,真正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法律的尊严,还有那些借给别人钱的人的利益。而且,法院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也是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做的,保证公平、公正、合法。

你要是有人硬是拒绝遵守咱们中国法院判决、裁决的法律效应的话,那可就麻烦。司法机关还可以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来罚款、关押他们;甚至这种事儿闹大了可能还要面临刑事指控。所以万一有谁欠了咱们的钱就是不肯还,而且这事儿又被法院判定成了拒绝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的话,那他可能就要遭殃,可能要被罚钱或者关起来。至于到底要关多久,那得看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

大家,如果有谁胆敢拒绝执行我们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生效了的判决或者裁定,那么人民法院就会看他做错事情的程度轻重来考虑是不是给他罚点款、关个小黑屋;万一要是犯罪了的话,那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噢。所以说,要是有哪个欠债的人不好好还钱,而且还得到了咱们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但是他就是不肯还钱,那法院就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比如罚他点儿款,再把他关起来。

如果有人就是不听话,不愿意遵守咱们国家的法律,那么,法院是有权力惩罚他们的。比如说,如果一个欠了别人钱却不肯还,而且在法院执行财产的时候也坚决不执行法院的决定,那法院就会根据情况,对他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如果这个人做得更过分的话,可能还要被抓住坐牢。所以,大家还是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陷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