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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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是危险驾驶罪,第二次醉驾拘留通常不会超过37天,刑事拘留只是临时性措施,最终的定罪量刑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而二次醉驾属于加重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对醉驾的处理会综合考虑酒精浓度、行驶路段和时间、是否发生事故等因素。

喝多了酒施暴,要不要被刑拘,要拘多久,得看具体情况。要是伤得轻,可能不用负刑事责任,但可能会被治安处罚,比如行政拘留、罚款。要是打得重,造成轻伤或更严重,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得负刑事责任。具体怎么处理,得让法律机关来裁定。

醉驾导致事故的人,被刑事拘留一般不会超过37天,这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对他们罪行的确认和量刑,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评估。他们可能会被指控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刑期可能会比较短;但如果情节很恶劣,导致了严重的伤亡或巨大的财产损失,量刑就会加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拘留涉嫌犯罪人员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期至七日。检察院接到申请后,须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如不批捕,公安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并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

醉酒驾驶涉嫌犯罪,会被刑事拘留,一般最少三天,最长可达37天。具体情况如下:1.对于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的人,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3.一般情况下,醉驾被刑事拘留的,会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拘留的,会立即释放。若是对寻衅滋事一定要拘留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