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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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看这张民间借贷欠条。它的有效期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从你发现自己被坑了,或者应该早就知道自己被骗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过了二十年这个期限,那就别想法院会帮你了,除非你能找到什么别的原因让法官愿意给你延期。所以说民间借贷欠条这东西还是得注意时效问题。

在我们生活中的民间借贷纠纷里,光有张借条并不代表借款关系就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说的,当出借人想要告借款人的时候,得拿出借条、收据、欠条这些能证明你们之间有过借贷关系的东西,还有其他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借贷关系确实存在才行。

你得知道打个两次民间借贷官司其实不影响这个事儿的法律效应。就是说,要是有人因为钱的事情跟你闹到了法院,那个法官会先试着帮你们调解一下,但是如果你们都不想调解的话那就拉倒。也就是说,哪怕是你们这个民间借贷的问题是经过两次诉讼了,只要具备了法律允许的那些起诉的条件,你还是有权利再去告他们。然后说到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可是给咱们提供了解决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条款,针对民间借贷引发的诉讼案件,其法定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自权利主体意识到或理应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且责任方明确知晓之日起进行累计计算。若此种侵权行为超过二十年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权利主体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酌情决定是否延长保护期。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中所揭示的内容,若某份民间借贷的借据被判定为无效,那么,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任何财产都必须依法尽数归还。若还款困难或无必要的话,应通过协议方式适当减损其价值。若一方当事人在此过程中存在过失,那么他们应该对此给另一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负责,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如果双方均负不同程度之责时,需按照各自所犯的错误程度进行追责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