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时间:2025.05.2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441人
律师解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惩罚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到二十万元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到五十万元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到五十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