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是那个被告人得清清楚楚的。要是真的找不着他的话,也别着急,只要原告(欠债的那个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跟被告确实是那种欠钱还钱的关系,还有就是他提出的那个诉讼请求和陈述的那些事实、理由也都能说得明明白白,虽然被告这边可能没人影儿了,但是原告还是有资格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的。法院那边接到案子以后,他们会按照规定用公告送达这种方式来处理找不到被告这个问题。所以就算找不到被告,原告也是可以照常去告状的。

打官司得满足好几个条件,比如说要有个清楚明白的被告啥的。要是欠债的那个人找不着了,可是原告又能拿出证据证明他们之间是真的有债务关系,而且这个债务纠纷也在法院管的民事案件范围内的话,那原告就可以去法院告他,让法院判他还钱给原告。就算欠债人跑路了,原告还是可以照样去法院告他,要求法院承认他们之间的债权,然后再想办法把这笔债要回来。所以找不着欠债人其实不影响原告去法院告状。

别慌,这时候你就该去找人民法院了。你得递交一份起诉书给他们,当然,如果你觉得写起诉书实在是个大麻烦,那也没关系,你还可以选择用口头上诉的方式,这样的话,人民法院会帮你把这个过程全都记下来,而且还会告诉那个欠钱没还的家伙,他被你告了。

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不积极主动地去处理他的权益或者相关的附属权益,这种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债权人能不能按时收回自己的钱款。这时候,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用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去行使他对其他人的权利。也就是说,就算你找不到那个欠债的人,也不用担心,你还是有办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的。

那可就有点麻烦了,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有明确的被告"这个前提能不能成立。可是别急,就算找不着债务人,也不代表就没办法起诉。实际上,债权人完全可以把债务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当作被告,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把那些可能要为债务负责的其他人也拉进来当被告。所以说,哪怕找不着债务人本人,只要能找到其他有责任的被告,债权人还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法院告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