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律师,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与显著优势。 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处理范围覆盖货物买卖、民间借款、服务合作、房产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等多个行业。他擅长通过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化解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在刑事辩护领域,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审前沟通与庭审策略的结合,能够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积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和家属沟通案情和进展,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积极为被告人争取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 在婚姻家事与离婚纠纷领域,不仅精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认定等法律问题,更秉持人文关怀,致力于通过调解、协商等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减少情感伤害,维护家庭和谐。无论诉前谈判还是诉讼代理,皆努力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为客户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如您正面临法律难题或需要专项法律支持,欢迎通过主页所示联系方式与成华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和诚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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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解读对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标准的明确界定如下:首先,对于任何个人,如果其未经授权并在实践中擅自仿制他人的注册商标,且所涉及到的非法经营额达到了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其次,同样地对于任何单位而言,如果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此次行为的非法经营额必须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及以上;第三,尽管没有达到前述提及的金额标准,但是如果因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已经接受了两次或更多的行政处罚后,仍继续以类似方式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最后,这种行为导致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也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采用采取法律行动的重要依据。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的立案标准涉及两方面:一是销售数额,需达人民币伍万元及以上;二是即使未售出,若货值价值已超过拾伍万元;或者销售虽不足伍万元,但实销额加未售货值总计超过拾伍万元。

对于侵犯商标注册权益的行为,法律惩戒措施包括:若未构成刑事犯罪,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可要求涉事方立即停止侵害商誉、停止售卖相关产品、查封并销毁侵权商品,并没收和销毁制造侵权商品及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商标注册中字体侵权判定标准主要包括: 一是存在违法违约事实,如销售假冒商品; 二是造成实际损害,包括财物和声誉损失; 三是侵权方主观故意,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四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此外,擅自制作并贩卖他人名义创作的作品也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