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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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若一方提出有对外欠款,那这笔债务怎么分呢?在法律上,这得综合考虑债务的真实性和效力,还要看债务是用来做啥的。要是债务是为了家庭生活等产生的,那就是共同债务,双方都得承担;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那这笔债务就得看债权方能不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共同生活等的。要是不能证明,那就算是个人债务,由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

离婚后,债务怎么分?这得看是不是共同债务。要是为了家庭日常和共同生产经营借的钱,那就是共同债务,得两个人一起还。要是能证明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比如拿去干坏事了,那就是个人债务,得由举债的人自己还。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偿还后,偿还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一方已经承担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那么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返还多支付的部分。例如,夫妻共同债务为20万元,按照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法律规定应各承担10万元,但一方独自偿还了15万元,那么多偿还的5万元有权向另一方追回。这种追偿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债务的性质和自己多承担的情况。

《民法典》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在离婚后的处理原则在夫妇离婚之后,他们对于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妥善处理:首先,若依照法律判定此债务属于原夫妇任意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便是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之时所欠下的债务,那么在离婚之后,仍然需要该方独自背负这部分债务进行偿还;其次,若依据法律判定此债务为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就应当根据夫妇二人离婚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债务的相关约定或者规定,来决定由哪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这部分债务。

夫妻分居后,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那就是共同债务,双方要一起承担。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共同生活,那就是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