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主体资格: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三千万,
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六千万。
2.财务状况: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净资产40%;
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能支付一年债券利息。
3.资金投向:
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债券利率:
不得超国务院规定水平。
5.合规情况:
近三年无重大
违法,财务文件无
虚假记载。
发行时还需按审批程序操作,
保证合法合规。
案情回顾:小许的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打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净资产为五千万元,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净资产的50%,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曾有一次轻微
违法行为。小许认为公司有能力支付债券利息,且筹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便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发行债券。相关部门以不符合公开发行条件为由拒绝了申请,小许对此不服,认为不应被拒绝。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小许公司净资产仅五千万元,不满足主体资格要求。
2、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小许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比50%,不符合财务状况要求。
3、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之一,小许公司最近三年有轻微
违法记录,同样不符合规定。所以相关部门拒绝其申请是合法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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