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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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本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勘验并检查过现场的交通事故,应自勘查现场当日算起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若需进行检验和鉴定,也必须于检验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里是这么说的,要是摩托车司机在开车的时候违规闯红灯啥的,然后搞出人命来了的话,那这哥们儿就得坐牢了,只要不是太严重,最多也就关个三年以下就完事儿了;当然,要是你把人家撞成重伤或者直接挂了的话,那可就惨咯,要是把人撞死了还跑路的话,那可得坐七年以上的大牢。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里的规定,要是有人在违反交通规则后出了大事,结果有两个人就这么挂掉了的话,那就是“因为逃跑而害死别人”这样的情况。所以,这种行为肯定得判个7年往上的刑期。

交通肇事致一名人员死亡的案件中,通常会被判处三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等。具体刑罚的幅度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过失程度、是否实施逃逸行为、是否主动进行经济补偿并表达懊悔之情等多个方面因素来全面审核和衡量。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法院需充分兼顾保护公众安全、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以及对受害者家属适当的安抚和补偿。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而致使一人死亡的情况下,量刑标准往往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然而,实际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犯案的严重性及幕后事实,例如其行为中所负的责任大小、有无逃离现场等情节,经过综合评估和判断之后得出最终的量刑结果。倘若发生逃逸或是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那么刑罚的程度很可能会相应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