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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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项目及限额详细解读根据相关法规,交强险对机动车辆造成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者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任务时,如因自身过失(有偿委托中的财产损失)、恶意或疏忽(无偿合同中的损失)或滥用/越权行为导致委托人经济受损,均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三种情况都可能使委托人蒙受不必要经济损失。

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应首先尝试友好协商理赔。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仍无法解决,可随时提起诉讼。在此之前,需报警并接受交通执法部门处理,交警将现场勘查并出具认定书。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复议。随后,肇事者将受行政处罚。 最后进入损失赔偿调解阶段,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

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且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时,赔偿方式通常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这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若交强险不足以覆盖损失,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由双方保险公司赔偿。若仍无法完全赔偿,剩余部分由双方共同承担。这样的赔偿方式确保了受害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体现了责任共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