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商标恶意侵权是按照什么标准
时间:2025.12.28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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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主观层面:
若
侵权人明知是他人
注册商标,还故意攀附其商誉、利用市场影响力来获取不当利益,就可能存在恶意。
曾与
商标权人有业务等关系,却擅自用相同或近似
商标,也可认定有恶意。
2.客观层面:
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易造成混淆。
侵权规模大、持续时间长,或有
伪造文件、
抗拒执法等行为,也能证明恶意。
案情回顾:小朱拥有一个知名注册商标用于某类商品。小胡曾与小朱有过业务合作,在合作结束后,小胡未经许可,在同类型商品上使用了与小朱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小胡大规模生产并长时间销售带有近似商标的商品,当小朱要求其停止侵权时,小胡拒绝并伪造了相关文件试图继续经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主观上,小胡曾与小朱有业务往来,却擅自使用近似商标,可认定其明知是小朱的注册商标,仍有意攀附商誉、获取
不正当利益,存在故意的恶意。
2、客观方面,小胡未经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易导致
消费者混淆。且其大规模生产
销售侵权商品、长时间持续侵权,还伪造文件、拒绝停止侵权,符合
侵权行为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以及抗拒执法等特征,可认定为商标恶意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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