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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欠债怎么处理

时间:2025.12.27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023人
律师解析:
1.企业破产后,债务人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等资料,调查并编制财产报告和债权清册。
2.进入债权申报程序,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3.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偿债:
先职工工资等,再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
财产不足时按比例分配。
4.破产程序终结,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案情回顾:

小胡经营的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债权人小丽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等资料并展开调查。在债权申报程序中,小朱等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时,小朱对部分债权的认定存在争议,认为某些债权不应被认可。之后进入破产财产清偿阶段,各方对清偿顺序和比例也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本案中债权人小丽的申请符合程序。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相关资料进行调查也是法定流程。
2、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小朱等债权人的申报行为符合要求。对于债权认定的争议,需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
3、破产财产清偿按法定顺序进行,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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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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