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恶意注销逃避执行,
债权人可这样维权:
-若公司未依法
清算就注销,可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份公司董事和
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清偿债务。
-若股东或第三人在注销时承诺担责,可要求其履行承诺。
-收集恶意注销
证据,像清算报告
虚假、未通知债权人等,
起诉相关
责任主体。
法院会依法判其担责,保障债权人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该公司欠其一笔货款未还。小朱向法院
申请执行后,发现该公司竟恶意注销以逃避执行。原来,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了
注销登记,且清算报告虚假,也未依法通知小朱。小朱认为公司股东应承担责任,而股东却称公司已注销无需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
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中该公司未依法清算就注销,小朱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
2、小朱收集到
公司清算报告虚假、未依法通知自己等公司恶意注销的证据,可
向法院起诉相关责任主体。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判决股东承担相应责任,以此保障小朱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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