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无效案件的管辖地在哪
时间:2025.12.27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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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专利无效行政案件:
由北京
知识产权法院
管辖。
若对宣告或维持
专利权的决定不服,需向该
法院起诉。
2.
商标无效宣告案件:
商标局宣告
注册商标无效,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其决定不服则向北京知识产
权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宣告无效,对裁定不服也向该法院起诉。
3.
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
一般无无效宣告程序,因权利有效性
纠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
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案情回顾:小朱拥有一项
专利,专利局宣告其专利权无效。小朱对此决定不服,认为自己的专利符合法定条件,不应被宣告无效。与此同时,小丽的注册商标被商标局宣告无效,小丽也不服该决定,认为商标局判定有误。另外,小胡在著作权方面与小静产生权利有效性纠纷,小胡认为小静侵犯其著作权,小静则认为小胡的著作权本身存在问题。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的专利无效行政案件,依据法律规定,
当事人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不服,应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2、小丽的商标无效宣告案件,因是商标局做出的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她不服可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若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不服,则应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3、小胡与小静的
著作权纠纷,因著作权一般不存在无效宣告程序,此类因权利有效性产生的纠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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