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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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击后当时未察觉后续受伤,是否可被视作交通肇事逃逸在对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进行事故责任判定时,通常情况下,逃逸方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存在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则其亦须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如有确切的证据显示另一方确实存在过失,则应依法适当减轻逃逸方所负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到了宠物犬且并未立即停下予以处理,则可能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事故"这一词汇特指因车辆或行人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的过失或意外情况所导致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在上述情况下,驾驶员的行为已经直接导致了宠物犬的财产损失,因此可将其认定为交通事故的一种类型。然而,如果驾驶员撞到宠物犬后未能及时停车应对,反而选择逃避现场,那么此举便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逃之夭夭,尔后再度返回的情况仍应当视为逃逸。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名肇事者的行径是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那么即便是逃离了肇事地点这样的行动也将被判定为肇事逃逸。然而,如若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当事人原本欲离开现场以求援,但在得到援助之后又折返回来,那么这种情况便不应该被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如果肇事者逃逸,且并未直接与人员发生碰撞,根据法律规定,也可能会被裁定为全责。因为逃逸是一种严重违规行为,肇事者需要承担受损车辆的全额赔偿责任。根据交通安全法,肇事者逃逸但未构成犯罪的,交管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至2000元的罚款,并拘留15日以下,同时还可能吊销其驾照。总的来说,逃逸后果非常严重,肇事者会受到严厉惩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交通肇事逃逸的事件中,即使只是撞到了汽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认定也是很复杂的。因为肇事逃逸违反了道路安全法规,过失非常明显,所以可能会加重事故责任。在判定责任时,需要考虑双方的驾驶状态、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等因素。如果逃逸方本来就应该承担责任,那么他的逃逸行为很可能会导致他被判定负全责。这也显示了道路安全法规的严格性和对逃逸行为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