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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抵押如何变卖房产

时间:2025.12.26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54人
律师解析:
1.多重抵押房产变卖要按法定程序来。
债务人不还到期债务抵押权人能和抵押人协商,用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
若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2.若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
3.变卖款按抵押权登记先后清偿,顺序相同按债权比例。
多个普通债权,已登记优先。
变卖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各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并以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小朱又将该房产抵押给小胡,也办理了登记。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能偿还小李和小胡的债务。小李与小朱达成协议,将抵押房产折价归小李所有,小胡认为该协议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但此协议若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小胡若能证明小李与小朱的协议损害其利益,可请求法院撤销。
2、若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变卖所得价款按抵押权登记先后顺序清偿,小李和小胡的抵押均已登记,小李登记在先,应优先受偿。变卖过程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各债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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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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