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信用卡业务的相关管理规定,若恶意透支的金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下,那么这种情况一般被认定为“数额较小”;若该金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通常被视为“数额较大”;而一旦超过了五十万元人民币,那么就会被归类为“数额巨大”。要是恶意透支的金额达到了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上,这种情况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通常来说,恶意透支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足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了。

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指持卡人超过规定额度大量透支或长期拖欠,银行两次催款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如明知无力支付仍大额透支、透支后逃逸等。该行为给银行造成损失,破坏金融环境,影响公共秩序。

该行为的金额巨大,是额度和期限限制的好几倍。银行都已经催了两次了,可都过去三个月了,这人还是没还钱。这借款人也太没信誉了,明知道自己还不上,还大额透支,最后没钱还,银行都找不到他人了。

恶意透支型财产犯罪是信用卡诈骗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包括违规透支额度、未按时还款、无还款能力仍恶意透支、肆意挥霍资金和逃避催收等行为。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法官需要综合考虑持卡人的各项行为、还款情况和主观意图,才能做出公正的裁决。

根据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经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来判断是否构成恶意透支。如果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都视为恶意透支,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