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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投毒致人重伤判几年

时间:2025.12.25 标签: 刑事辩护 毒品辩护 阅读:952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多次投毒致人重伤,依据行为性质、主观故意等不同,量刑差异较大。
法律解析:
如果投毒行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安全,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致人重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要是针对特定个体且无公共安全风险,主观是伤害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若手段残忍致被害人严重残疾,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若主观为杀人故意,投毒未致死致重伤,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但多次投毒情节恶劣的,仍可能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多次投毒是从重处罚情节,法院量刑时会重点考虑。
如果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案情回顾:

小胡多次投毒,导致他人重伤。对于小胡投毒行为的定性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其投毒行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安全,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有人觉得是针对特定个体,主观为伤害故意,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有人主张主观是杀人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案情分析:

1、若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据相关法律,致人重伤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2、若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若多次投毒致被害人严重残疾且手段残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若为故意杀人罪(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但多次投毒情节恶劣,仍可能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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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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