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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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舅子得先搜集点儿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之类的,来证明这笔债到底是咋回事儿,还有你媳妇儿为啥要借这笔钱,这样法院才能判断这笔债是不是你们夫妻俩的共同债务。如果法院觉得这笔债确实是你们夫妻俩的共同债务,那你小舅子就能去法院告你们,让你们一起还钱。但如果法院觉得这笔债不是你们夫妻俩的共同债务,那你小舅子可能就只能找你媳妇儿一个人还钱。

若其夫之借款行为并不属于典型意义上的“以个人名义超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求之上所负担的债务”范畴之内,则原则上应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因此其妻也须以此负担起偿还的义务。然而若其夫的借款实属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为便于追讨,似需提出相关证据以证实在婚内期间该笔债务确为用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入生产运营抑或是基于夫妻二人共同意愿而产生,否则便有可能使其妻免于偿还此项债务。

在夫妻关系中,一方借款并由另一方作为担保人的情况下,还款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这意味着担保人可能需要先行代偿借款。然而,如果借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因此,在涉及夫妻一方借款并由另一方作为担保人的情况时,了解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以确定各方的还款责任。

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关键。如果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双方没有同意,不知情的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在诉讼时,要积极搜集证据,例如家庭收支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明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此减轻责任。

通常,在家庭生活中,一方负债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日常需求,那么另一方也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负债是一方个人所欠,且超出了家庭的需要,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得到了夫妻双方的意愿,那么这一方就不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也不应该被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