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来说污染环境罪属于过失类犯罪,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行为人对于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是明知的,但对于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是行为人所希望的。

污染环境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总的来说,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非常多,而且污染环境,如果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比如造成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2、客体方面侵犯的是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3、主体方面,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4、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对于环境污染问题,要承担的侵权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环境污染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此时要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要由污染者承担举证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实施环境污染行为、采取适当方式将被污染的环境恢复至原状、以及向被侵权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等。法定的责任承担方式是比较多的,对于具体的环境污染案件,适用哪种方式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