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17631394631
律师简介: 执业多年来,我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严谨细致的专业态度、务实高效的服务作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真诚的服务初心,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好评,客户送的感谢锦旗,可以挂满一面墙,这都是对我工作的赞扬和肯定。 专业领域的深耕与沉淀,让我在行业内收获了多项荣誉认可:2019年被评为“邯郸市优秀律师”,2021年荣获“为民服务标兵”荣誉称号。这些荣誉不仅是对我过往执业成果的肯定,更是激励我不断精进专业能力的动力。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全面、多元的法律服务,我始终保持学习热情,积极参与各类法律实务讲座与行业交流活动,先后取得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培训证书,能够在法律框架内,结合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解等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解决复杂问题提供更具温度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兼任邯郸仲裁委员会委员,在仲裁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善于从仲裁与诉讼双重视角为案件制定最优策略。我的业务范围广泛,主要涵盖婚姻家庭、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案件等核心领域。在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中,既能妥善化解情感矛盾,保障当事人财产与抚养权权益;在合同与房产事务中,擅长防范法律风险、处理合同违约及房产交易纠纷;在刑事案件辩护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辩护权与合法权益。 未来,我将继续以专业为基石、以责任为担当,为当事人提供更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用法律武器守护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一名法律人的职业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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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签的财产协议通常有效,夫妻可对婚内及婚前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即有效,如约定婚内财产分别所有有约束力。存在欺诈、胁迫可请求法院撤销,损害他人权益的约定可能无效。

签订婚内协议,主体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理解并自愿表达意愿。内容不得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财产约定要真实自愿。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涉及重大财产处分可公证但非必要。签订后双方应按协议履行,以避免违约纠纷。

配偶病重另一方不管,这种行为违反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病重一方可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若对方拒绝,病重方可向法院起诉。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保障病重配偶权益。

婚姻存续阶段签的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协议就受法律保护。但涉及人身关系等特定内容的约定可能无效,如限制人身自由等条款。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患病方结婚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否则对方可向法院请求。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提出。重大疾病含严重遗传病等。无过错方可申请,撤销后婚姻自始无约束力。同居财产先协议,不成则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