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按
侵权人获利算,即销售侵权产品收入减去合理成本。
有完整财务资料按利润算,资料不全结合市场估算。
2.若难确定侵权人获利,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算,含直接和间接损失,如销量减少、维权开支。
3.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都难确定,参照
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
恶意侵权
情节严重,可在确定数额基础上1-5倍
赔偿。
4.都无法确定,法院判500元-500万元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拥有一项知识产权,小丽未经许可使用该知识产权进行产品销售。小朱发现后要求小丽
赔偿损失。小丽称自己销售所得利润不高,且财务资料不完整难以准确计算获利。小朱则认为自己因小丽侵权,产品销量减少,还有为制止侵权产生了合理开支,要求小丽按自己的实际损失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所得计算方式多样。若能确定小丽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按此赔偿,虽其财务资料不完整,但可结合市场情况等估算。
2、若难以确定小丽获利,可按照小朱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销量减少损失和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3、若实际损失和小丽获利都难以确定,可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若小丽存在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若都无法确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赔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