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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电瓶车追尾事故怎么赔偿我方次要责任

时间:2025.12.0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1380人
律师解析:
1.电瓶车追尾,若你方负次要责任,先明确双方损失,有人身损害(如医疗费护理费等)和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
2.次要责任赔偿比例一般是损失总额的30%左右,以交警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为准。
你赔对方次要比例损失,对方赔你主要比例损失。
3.若协商赔偿不成,可找交警调解或起诉
处理时留好事故认定书、票据等证据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骑电瓶车与小李骑的电瓶车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认定小朱承担次要责任,小李承担主要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只需赔偿对方部分损失,而小李要求小朱承担较高比例的赔偿。双方对于损失范围,如小朱提出小李的营养费不应包含在内,也存在不同意见,协商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需先确定双方的损失范围,涵盖人身损害(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和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等)。
2、小朱承担次要责任,对应的赔偿比例通常为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具体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为准。小朱需对小李的合理损失承担次要责任比例的赔偿,小李则需对小朱的合理损失承担主要责任比例的赔偿。
3、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交警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时双方都应保留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维修凭证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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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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