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必要共同
诉讼人必须参与诉讼,若部分未参加,法院会依职权追加,被追加的原告有不同
处理方式,被告拒不到庭可
缺席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中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同一,法院需合
一审理并确定。
因为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
权利义务且不可分割,所以必须一同
起诉或应诉。
若部分必要共同诉讼人未参与,法院会主动追加。
对于被追加的原告,若放弃实体权利可不列为当事人,不放弃又不参加仍列为共同原告;
被追加的被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若您在诉讼中遇到必要共同诉讼相关的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共同拥有一处房产,后该房产被小许侵犯权益。小朱和小李
向法院起诉小许,但未将小胡列为共同原告。法院审查后发现小胡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遂依职权追加小胡为当事人。小胡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而小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朱、小李和小胡对该房产有共同的权利义务,诉讼标的同一,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因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权利义务不可分割,所以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
2、法院依职权追加小胡为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小胡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可不列为当事人。小许作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对其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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