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有权收取
证据。
在
民事诉讼中,
当事人需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但特定情形下,法院可主动收集。
如涉及国家、社会或他人权益受损的事实,以及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2.
刑事诉讼中,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可依职权调查核实证据。
这是法院为
保证案件公正、准确审理,对证据收集进行的必要干预,维护当事人权益和司法公正。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胡归还借款,小朱提供了
借条作为证据,但小胡称借条是受
胁迫所写,且另有隐情。小朱认为小胡应自行举证反驳,而小胡则主张法院应主动去调查两人之间资金往来的真实情况。小朱觉得法院不应介入
收集证据,应由小胡自己承担
举证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小朱主张小胡归还借款,需对借款事实举证,小胡反驳借条效力也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2、不过在某些法定情形下法院有权主动收集证据。本案若存在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等情况,法院为保证案件公正、准确审理,可依职权调查核实证据,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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