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销售方取得
违约金税
法规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时收取的违约金属价外费用,要并入销售额算
增值税等
税费。
会计上一般确认为
营业外收入,需计入收入申报纳税。
2.购买方取得违约金
购买方未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违约金不在增值税应税范围,通常无需申报增值税。
但企业所得税方面,这属企业其他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纳税。
案情回顾:小朱公司与小李公司签订
销售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小李
公司违约,支付给小朱公司一笔违约金。之后小朱公司在申报纳税时,对该笔违约金是否要作为收入申报产生疑问。同时,若小朱公司违约支付给小李
公司违约金,小李公司也不确定这笔违约金在税务处理上该如何操作。
案情分析:1、当小朱公司作为销售方取得违约金时,依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会计处理上一般确认为营业外收入,需计入收入申报纳税。
2、当小李公司作为购买方取得违约金时,因未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应税行为,取得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通常无需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增值税。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该违约金属于企业的其他收入,应计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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