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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过失医疗事故责任主体是谁

时间:2025.10.27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赔偿 阅读:917人
律师解析:
1.村集体举办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村卫生室,自身为责任主体,用机构财产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2.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村卫生室,责任主体是设立它的乡镇卫生院,由其担责。
3.个体医生承办的村卫生室,责任主体是个体医生,其承担无限责任
担责时先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再依相关法律赔偿患者。

案情回顾:

小朱在村卫生室就诊后病情恶化,经调查发现是村卫生室存在医疗过失。该卫生室是个体医生小胡承办,类似个体工商户形式。小朱家属认为应是小胡承担责任,而小胡却称应由村集体负责,双方就责任主体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卫生室责任主体需分情况确定。此村卫生室是个体医生承办,类似个体工商户形式,所以责任主体应为个体医生小胡。
2、小胡应承担无限责任,对于该医疗事故,应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程度,再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小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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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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