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3000元以上算“
数额较大”,会
立案追诉。
各地
司法机关能结合当地经济和治安,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2.没达到金额标准,但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属于“
多次盗窃”,也要
立案。
3.
入户盗窃、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无论次数和金额,都要立案追
刑责。
案情回顾:小朱居住在某城市。他游手好闲,时常有小偷小摸行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在街边三次分别盗窃了他人价值几百元的财物。此外,小朱还曾潜入小胡家中,盗走了价值八百元的物品。小胡发现被盗后
报警,警方将小朱抓获,对于小朱是否构成
犯罪及应否立案,存在一定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一般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立案追诉,但各地区有具体标准。本案未提及当地标准,不过小朱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符合“多次盗窃”情形,应立案。
2、小朱还存在入户盗窃行为,入户盗窃不受盗窃次数和金额限制,同样应立案追究其
刑事责任。所以,小朱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立案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