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费:
按实际产生的
医疗费用确定
赔偿。
2.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机关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4.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
5.
残疾赔偿金:
按
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收入标准计算。
6.
死亡赔偿金:
按当地居民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
7.其他:
交通费、营养费等结合情况合理确定。
案情回顾:小许因病在某医院接受治疗,治疗过程中发生
医疗事故,导致小许身体受到损害。小许出院后向医院索赔,双方就
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医院认为应按照较低标准计算各项赔偿费用,而小许则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需依据不同项目分别计算。医疗费应按照小许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确定。
2、若小许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没有固定收入,则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4、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5、若小许构成
伤残,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若不幸死亡,死亡赔偿金按上述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此外,交通费、营养费等项目需结合小许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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