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股东退股后,竞业禁止期限通常不超两年。
这和
劳动者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后的
竞业限制期限规定一致。
2.即便股东与劳动者身份有别,
退股后的竞业禁止一般也按此规则。
超两年的约定可能因
违法而无效。
3.若双方有特别约定,且能证明超两年的竞业禁止合理必要、存在正当利益,法院会具体审查。
但常规下,超两年约定风险大。
案情回顾:小许原是某公司股东,退股时与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协议约定小许在退股后五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公司同类业务。小许认为该竞业禁止期限过长,对自己限制过大,而公司则坚持此约定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虽股东身份与劳动者身份不同,但股东退股后的竞业禁止通常也遵循此规定,该公司与小许约定的五年竞业禁止期限超出了常规的两年限制。
2、超两年的竞业禁止约定可能因违反
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若公司不能证明超两年的竞业禁止有合理必要性和正当利益,此约定存在较大法律风险,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公司要求小许遵守五年竞业禁止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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