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时间:2025.08.13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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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定。
2.实际损失难确定,按
侵权人侵权获利算。
3.损失和获利都难确定,参考
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4.恶意侵权
情节严重,可在上述数额基础上,1-5倍确定
赔偿。
5.若各项都难确定,法院依情节判500万以下赔偿。
6.赔偿含权利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案情回顾:小朱拥有某知名
商标专用权。小丽未经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同类商品上使用了与小朱商标近似的标识。小朱发现后要求小丽
赔偿损失,但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因被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额,而小丽则主张按自己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赔偿,且数额相差较大。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首先应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若小朱能证明其因小丽
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应以此作为赔偿依据。
2、若小朱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以按照小丽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若双方都无法提供准确
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还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若小丽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当各项数额都难以确定时,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且赔偿数额应包括小朱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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