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知碰到车且无
逃逸故意,不算逃逸。
如正常行驶中轻微震动未察觉,事后积极配合处理,通常不构成。
2.有
证据表明应知道碰车却不停车处理离开,可能被认定逃逸。
像碰撞有异常声响、车身晃动仍驾车离开。
3.被认定逃逸后果不利,可能担责、影响
保险理赔,还会受
行政处罚甚至追
刑责。
建议及时与交警说明情况,避免麻烦。
案情回顾:小朱正常驾车行驶,在一个路口转弯时与小许的车发生轻微碰撞。小朱称因震动轻微未察觉碰到车便驶离现场。小许发现车辆
被撞后
报警,交警联系小朱说明情况。小许认为小朱是故意逃逸,而小朱坚称自己确实不知。
案情分析:1、判断是否构成逃逸需视具体情况。若小朱确实不知碰到车,主观上无逃逸故意,且事后经通知能积极配合处理,一般不算逃逸。就像本案小朱称未察觉碰撞驶离,若属实则不构成。
2、若有证据表明小朱应当知道碰到车,如碰撞有异常声响、车身晃动等明显迹象仍驾车离开,就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一旦被认定逃逸,小朱将承担不利后果,可能在
事故责任认定中担全责或主责,保险理赔或受阻,还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
刑事责任。所以发生此类情况应及时与交警联系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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